Skip to main content
Skip to main content.

上訴與證物

上訴與證物

上訴組

自2021年5月3日(星期一)起,位於1225 Fallon Street G-4, Oakland, CA 94612的上訴組每日上午8:30至下午4:00將開放上訴申請。 為了便於及時處理,法院將提供當面申請的機會,而不再接受透過Rene C. Davidson (Rene C. Davidson, RCD) 法庭投遞箱提交的上訴文件,但各方仍可以透過美國郵政、傳真文件(民事)和電子申報(刑事)提交上訴文件。

請注意,法院的所有訪客必須接受健康篩查,同時在法庭內必須始終保持六英尺的社交距離並佩戴好口罩。

如要聯絡上訴部門,請致電 (510) 891-6001。

證物服務辦公室

自2021年5月3日(星期一)起,位於1225 Fallon Street G-4, Oakland, CA 94612的證物部將於每日上午8:30至下午4:00開放。 收到證據或證物返還令的當事人必須致電510-891-6001或發送電子郵件至exhibitservices@alameda.courts.ca.gov安排相應證據或證物的返還時間。我們將於24小時內予以回覆,請耐心等候。

請注意,法院的所有訪客必須接受健康篩查,同時在法庭內必須始終保持六英尺的社交距離並佩戴好口罩。

Was this helpful?

This question is for testing whether or not you are a human visitor and to prevent automated spam submiss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