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Skip to main content.

封存的COVID-19新聞稿

  • 2020年10月2日 — 法院發出新聞稿,宣佈雖然除有限度的公共記錄查詢以外,基本不對外開放法院服務,但位於1225 Fallon Street in Oakland上的Rene C. Davidson 法院 (RCD) 將於2020年10月5日(週一)開始開放現場投票。
  • 2020年8月14日 — 法院發出新聞稿,宣佈延長對非法侵佔的暫緩執法,並採用緊急地方規定修正案。
  • 2020年7月10日— 法院發出新聞稿,宣佈延長對非法侵佔的暫緩執法,並釐清可接受的非法侵佔起訴;修正家庭和遺囑認證緊急地方規定;更新民事、家事、遺囑認證和刑事常見問題解答。
  • 2020年7月8日 — 法院發出新聞稿,宣佈員工無薪假,以此應對財政年度2020-21的預算縮減。
  • 2020年6月16日 — 法院發出新聞稿,宣佈採用緊急「零保釋金」日程和其他緊急地方規定的修正案。
  • 2020年6月12日 — 法院發出新聞稿,詳述開放受理上訴,以及有限的緊急非法侵佔起訴,但延長對非法侵佔的暫緩執法,並要求以電子郵件提交所有文件。
  • 2020年6月5日 — 法院發出新聞稿,宣佈恢復陪審團審判。
  • 2020年6月1日 — 法院發出新聞稿,詳述延長緊急命令並發出進一步的實行命令。
  • 2020年5月28日 — 法院發出新聞稿,宣佈恢復進行當面交通審判,增加遠端出席交通審判的機會,並延長對非法侵佔的暫緩執法。
  • 2020年5月20日 — 法院發出新聞稿,宣佈遠端「重新開放」。
  • 2020年5月15日 — 法院發出新聞稿,宣佈自5月18日起,將恢復接受預約和安排多數動議的聽證會,並詳述遠端出席監護權庭審的選項。
  • 2020年5月7日 — 法院發出新聞稿,宣佈「重新開啟」民法案件受理的計劃,包含新的訴訟。
  • 2020年5月1日 — 法院發出新聞稿,宣佈因應首席法官核准的緊急命令的新實行命令,以及延長法院對外關閉期到2020年5月29日。
  • 2020年4月29日 — 法院發出新聞稿,宣佈針對民事、家事和遺囑認證案件擴大登記和聽審,發佈更新的常見問題解答,並針對可能延長的對外關閉期準備額外的緊急命令。
  • 2020年4月24日 — 法院發出新聞稿,宣佈已擴大可透過傳真、投遞和電子郵件提交的文件類型。
  • 2020年4月23日法院發出新聞稿,詳述推出公共和媒體遠端進入法庭程序。
  • 2020年4月22日法院發出新聞稿,詳述執行新的緊急地方規定和地方規定修正案,以在COVID-19危機期間恢復法院服務,張貼交通法庭常見問題解答,並開始接受部分交通文件投遞。
  • 2020年4月17日法院發出新聞稿,有關為交通案件中的訴訟當事人提供協助,並在時間未能延遲的交通審判中為訴訟當事人提供替代方案。
  • 2020年4月16日法院發出新聞稿,有關恢復有限的民事、家事和遺囑認證案件聽審,發佈相關的緊急地方規定和常見問題解答,核准有限度地對外開放法院,並命令監獄釋放更多人員。
  • 2020年4月13日法院發出新聞稿,命令從Santa Rita監獄額外釋放56名人員。
  • 2020年4月10日 法院發出新聞稿,宣佈新的緊急地方規定,開放有限的緊急民事、家事和遺囑認證傳真登記機會,和暫時於2020年4月20日當週開放有限的緊急聽審。法院也命令從Santa Rita監獄釋放更多人員。
  • 2020年4月8日 — 法院發出新聞稿,詳述採用加州司法委員會指導的緊急保釋日程,以及促進遠端出席刑事法庭的新地方表單。
  • 2020年4月3日 — 法院從加州司法委員會委員長處收到了第二份緊急命令,並發出新聞稿,其有關該命令的執行、採用新的地方規定,還有免去預備陪審員的職責。
  • 2020年4月2日 — 法院發出新聞稿,詳述延長對外關閉期,要求延長緊急救濟,制定緊急保釋日程,延長對非法侵佔的暫緩執法。
  • 2020年4月2日 — 法院採用了新的地方規定4.115——緊急規定採納暫時性緊急保釋日程,以應對COVID-19疫情造成的衝擊,與2020年3月23日的首席法官全州命令相符。
  • 2020年3月27日 — 法院發出新聞稿,有關在COVID-19對外關閉期間擴大遠端服務。
  • 2020年3月25日 — 法院發出新聞稿,有關恢復自助電話服務,以及日期分別是2020年3月20日2020年3月25日的兩份命令,內容是釋放羈押人員和繼續審理案件,與2020年3月23日的首席法官全州命令相符。
  • 2020年3月19日 — 法院發出新聞稿,有關主審法官的通用命令,內容是鑒於COVID-19疫情,從Santa Rita監獄釋放247名人員。該新聞稿也提到了下列的新資訊,詳述了目前對外關閉的情況對特定法院部門和單位的影響。
  • 2020年3月17日 — 法院從加州司法委員會委員長處收到緊急命令,並發出新聞稿,針對受到該命令授權影響的服務提供額外的詳細資訊。
  • 2020年3月16日 — 法院發出新聞稿,詳述為支持Bay Area官方公共衛生單位發出的「就地避難」命令,關閉所有法院大樓。
  • 2020年3月14日 — 法院發出新聞稿,詳述其減緩COVID-19傳播的計劃。

Was this helpful?

This question is for testing whether or not you are a human visitor and to prevent automated spam submiss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