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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團義務

陪審團服務

無論是否為公民,美國民眾均有權利享有陪審團審判的特權。這項珍貴的權利同時受到美國政府和加州憲法保護。除非審判所在州的公民願意履行其公民義務,否則不能進行陪審團審判。陪審員在司法監管方面扮演重要角色。

欺詐提醒

Alameda縣高等法院陪審團服務部門不會因為公民未能出庭擔任陪審員而要求其支付費用。加州法律不允許以公民未出庭擔任陪審員為由而處以罰款,但公民仍須重新安排時間以在日後擔任陪審員。請知悉,發生此類情況時,任何罰款支付要求可能屬於欺詐行為。如果您認為您正受到欺詐,請查閱本通知指南。

重要資訊

Alameda縣高等法院將實施1981號議會法案 (Assembly Bill, AB),該法案於2023年1月1日起更改陪審員差旅報銷規定。這一新法案要求為使用私人交通工具的陪審員報銷往返法院的旅費,而先前僅報銷單程費用。目前每英里報銷$0.34,路程根據從陪審員地址往返指定法院的距離計算。

 

此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陪審員可以提交《公共交通報銷申請表》,以報銷因使用任何地方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法院而產生的差旅費用。每天最多報銷$12的公共交通費用。陪審團報告點均提供此表。

根據Newsom州長的「Beyond the Blueprint」計劃,Alameda縣高等法院(下稱「法院」)已重新向公眾開放所有法庭,並自2021年6月15日起繼續提供其他現場服務。

如果您收到傳票

如果傳喚您履行陪審團義務,請按照說明進行報告。您可以使用下列任一方法查看您的報告說明:

  1. 查看本網站的陪審團報告說明頁面,以確認您的小組是否必須在下一個工作日進行報告
  2. 造訪JPORTAL網站
  3. 撥打互動式語音應答熱線 (510) 879-3079

感謝所有陪審員的工作。請您放心,法院始終遵循公共衛生指南和加州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 (California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Administration, Cal/OSHA) 規定,保障所有法院訪客的健康和安全。

所有訪客均必須填寫《健康篩查問卷表》,以進行自我篩查。如果您對《健康篩查問卷表》中的任何問題回答「是」,請勿進入法院設施。

根據Alameda縣公共衛生官員於2021年7月16日提出的建議,無論是否已接種疫苗,進入任何法院設施的人士(包括陪審員)均須佩戴符合要求的面罩並遮住口鼻。符合要求的面罩是指外科口罩、雙層口罩或N95呼吸器。所有其他面罩,包括頭巾、脖圍面罩、巴拉克拉法帽、單層口罩和任何帶呼吸閥的用品均不符合要求。如果您需要符合要求的面罩,我們可為您提供。

如需更多資訊,請瀏覽本法院的COVID-19頁面

供所有陪審員參考的說明

1.閱讀傳票上的內容

郵寄給您的陪審團明信片上標註了出庭日期。

2. 在入口網站進行註冊

請使用本法院的陪審員入口網站JPORTAL,以進行註冊並回答一組陪審員資格問題並完成問卷調查。這可幫助您在報告當天節省時間。您還可以在JPORTAL註冊接收電子郵件或自動簡訊通知,以及申請免除職責或延期。

  • 您還必須在出庭日期前至少六 (6) 天完成陪審員問卷調查。
  • 如果在有限的情況下面臨過度困難,法院會考慮免除陪審義務。對於大多數困難狀況,法官會免除出庭第一天的陪審義務。您可以在出庭日期前至少六 (6) 天完成因困免除義務申請表。

3. 通知您的雇主

您的雇主必須為您准假,以便您履行陪審團義務。如果雇員提供合理傳票通知,雇主不得以雇員出任陪審員為由而進行解僱。

4. 觀看影片

請按一下此處,在出庭觀看陪審員指導影片。

5.查閱您的報告說明

藉助傳票,您可以查明您是否必須在出庭第一天和待命當周隨後幾天進行報告。您可以使用下列任一方法查看報告說明:

  1. 查看本網站的陪審團報告說明頁面,以確認您的小組是否必須在下一個工作日進行報告
  2. 造訪JPORTAL網站
  3. 撥打互動式語音應答熱線 (510) 879-3079

6.出庭日

如果您在必須報告的當天生病、發燒、發冷、呼吸急促或出現有關COVID-19的其他症狀,請勿前往法院。同時,請致電510-891-6031或傳送電子郵件至jury@alameda.courts.ca.gov,說明您的病況並申請延期履行陪審團義務。

如果需要報告,請計劃在上午8:00至下午5:00之間作為陪審員出庭。您離開法院的時間將取決於法院的日程安排。請佩戴口罩或面罩並穿著得體(不得穿著短褲、背心或赤腳)。請自行攜帶簽字筆或鉛筆。

陪審團報告說明

請瀏覽陪審團職責報告頁面

如需更多幫助,請傳送電子郵件至jury@alameda.courts.ca.gov

陪審團義務 - 互動式語音應答

互動式語音應答 (Interactive Voice Response, IVR) 熱線 (510)729-8636,這項服務可用於延遲陪審員義務履行時間、獲取法院地點出行指南、各個法院地點的報告說明、有關陪審員義務的付款資訊以及獲取工作證明文件。

陪審員COVID-19培訓

陪審員COVID-19預防計劃培訓

無法查看培訓內容?請傳送電子郵件至HRTraining@alameda.courts.ca.gov

回應出席要求

請觀看National Center for State Courts的影片,了解回應審判員出席要求的重要性:National Center for State Courts陪審團義務影片

常見問題

在傳喚日期前一週星期五下午5點之後以及傳喚當週的每天晚上,請查看陪審團報告說明頁面或致電 (510) 879-3079,以獲取報告說明。您的報告地點可能有所變化,因此請查看報告說明。您可以使用下列任一方法查看報告說明:

  1. 瀏覽本網站的陪審團報告說明頁面,以確認您的小組是否需要在下一個工作日進行報告
  2. 造訪JPORTAL網站JPortal網站
  3. 撥打互動式語音應答熱線 (510) 879-3079

請立刻聯絡法院,另選時間履行陪審團義務。

如果您年滿18歲,是美國公民並且是傳喚您的縣或區域的居民,您就有資格擔任陪審員。您必須具備充足的英語知識以理解訴訟程序,並且心智健全,能夠履行職責。此外,您必須滿足下列條件:在過去12個月內未擔任過任何類型的陪審員,當前未關押在任何看守所或監獄,從未被判犯有瀆職罪且公民權利尚未恢復。2020年1月1日起,如果您有重罪前科,並且沒有出現下列情況,您有資格擔任陪審員:

  1. 處於保釋期、出獄後社區監管期、重罪緩刑期或重罪強制監管期;或者
  2. 必須依照《刑法典》(Penal Code) 第290節規定登記為性罪犯。

法院的目標是針對各縣人口數據提供準確的橫截面數據。陪審員姓名從專屬權稅委員會 (Franchise Tax Board)、所有已登記選民和/或持有機動車管理局 (Department of Motor Vehicles) 頒發的駕駛執照或身分證的人士中隨機選出。

如果您之前從未重新預約陪審義務履行時間,您可以登入JPortal網站,或撥打IVR(互動式語音應答)熱線 (510) 879-3079,申請在更方便的時間履行陪審團義務。您只有一次機會可將時間延期至當前傳喚日期之後3到6個月內的另一週。

您可以登入我們的JPortal網站,以面臨困難為由申請豁免陪審員義務。如果JPortal未通過您的申請,您需要聯絡陪審服務辦公室以獲得更多幫助,聯絡方法:傳送電子郵件至jury@alameda.courts.ca.gov,或致電510-891-6031聯絡陪審團服務部門。只有《加州刑法典》(California Penal Code, CCP) 第219編第830.1和830.2(a) 節規定的執法人員可以依法豁免陪審員義務。

《加州勞動法》(California Labor Code) 第230(a) 節規定:如果雇員需依法請假履行調查陪審團或審判陪審團的職責,並在休假前合理通知雇主,雇主不得解僱或以任何形式歧視該雇員。

像您參加商務會議或社交活動時那樣著裝。請勿穿著短褲或背心。如果您有任何疑問,請諮詢陪審團審判官。

保持警覺和禮貌態度。您可以攜帶書籍或報紙以便在開庭之前或休庭期間閱讀,但您不得在開庭期間閱讀。進入法庭後,所有手機和尋呼機均應關機。

您應該準備好在上午8:00至下午5:00期間以陪審員的身分出庭,但時間可能隨法院日程安排而變化。 

法官需要確定次日的日程表並處理其他案件。律師也需要時間做好證人準備工作以及處理有關個案的其他事宜。

您知道自己將會遲到時,請盡快聯絡陪審團審判官辦公室。如果您已經分配好法庭,請聯絡所分配法庭的書記官以說明狀況。謹記:所有人到場後方可開始審判。如果您沒有正當理由,法官可能因您遲到而處以罰款!

請勿在陪審員義務終止前與任何人討論案件。即便對方是律師和法官也不可以,除非得到法警批准。與其他人討論會導致審判無效,因為陪審員獲得了檔案以外的證據或受到外界影響。如果任何人堅持與您討論審判事宜或試圖影響您作為陪審員的判斷,請告知法警。 在審判結束後的審議過程中,您可以與其他陪審員討論案件,以便作出裁決。

否。您不得在任何情況下單獨或與其他陪審員一起自行調查案件。您不得上網調查案件。您不得與證人談話或進行獨立調查。您只能根據呈堂證據作出裁決。此規定旨在確保利用所有人均已查看並且可以提出質疑的證據進行公平審判。如果您違反規定,您會導致審判無效。

此類會議旨在討論法律問題,或商定提交哪些證據以供您考量。此類會議通常可以加快審判進展或避免無效審判。

法庭審判長或陪審團審判官

不可以。

請聯絡法院並說明您收到兩份傳票。您需要針對任一傳票報告以履行陪審員義務。機動車管理局 (Department of Motor Vehicles, DMV) 或選民登記官的系統中為您記錄的姓名不一致時,便會發出兩份傳票。此問題可能因缺失中間名首字母或婚後未更改婚前姓氏而導致。由於我們進行隨機選擇並且不包含社會安全號碼或出生日期等資訊,因此系統無法判斷是否為同一人。除非您聯絡上述機構並更正您的姓名,否則會頻繁發生這種情況。您可以致電 (510) 272-6973聯絡選民登記官辦公室,或聯絡您當地的機動車管理局辦公室。

陪審員選任和管理事宜受到《民事訴訟法典》(Code of Civil Procedure) 約束。根據法律規定,從選民登記名單以及機動車管理局駕駛執照和身分證件持有人當中隨機選出陪審員。如果您在上述兩種來源中提供的資訊不同,您可能收到兩份傳票,或者您收到傳票的頻率比其他人更高。

您不能讓其他人代您履行陪審團義務。選任流程隨機進行,其結果不可變更。

您可以傳送電子郵件至ADA_Request@alameda.courts.ca.gov或致電 (510) 891-6213,聯絡法院並申請《美國身心障礙者法案》便利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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